Java编程规约
文章目录
- 引言
- I 命名风格
- 强制
- 推荐
- 知识扩展
- POJO类
引言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范难以协同
- 比如,制订交通法规表面上是要限制行车权,实际上是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试想如果没有限速,没有红绿灯,谁还敢上路行驶?
- 五花八门的错误码会人为地增加排查问题的难度;
- 对软件来说,适当的规范和标准绝不是消灭代码内容的创造性、优雅性,而是限制过度个性化,以一种普遍认可的统一方式一起做事,提升协作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I 命名风格
强制
- 类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风格,以下情形例外:DO / PO / DTO / BO / VO / UID 等
正例:ForceCode / UserDO / HtmlDT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forcecode / UserDo / HTMLDt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原文地址:https://blog.csdn.net/u011018979/article/details/14477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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