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知C++:继承
文章目录
- 1. 继承的概念及定义
- 1.1 继承的概念
- 1.2 继承定义
- 1.2.1 定义格式
- 1.2.2 继承基类成员访问方式的变化
- 2.基类和派生类间的转换
- 3. 继承中的作用域
- 3.1 隐藏规则
- 3.2 考察继承作用域相关选择题
- 4. 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 4.1 4个常见默认成员函数
- 4.2实现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
- 5. 继承与友元
- 6. 继承与静态成员
- 7. 多继承及其菱形继承问题
- 7.1 继承模型
- 7.3 多继承中指针偏移问题
- 8. 继承和组合
1. 继承的概念及定义
1.1 继承的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我们在保持原有
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方法(成员函数)和属性(成员变量),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
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以前我们接触的函数层次的
复用,继承是类设计层次的复用。
下面我们看到没有继承之前我们设计了两个类Student和Teacher,Student和Teacher都有姓名/地址/
电话/年龄等成员变量,都有identity身份认证的成员函数,设计到两个类里面就是冗余的。当然他们
也有⼀些不同的成员变量和函数,比如老师独有成员变量是职称,学生的独有成员变量是学号;学生
的独有成员函数是学习,老师的独有成员函数是授课。
下图我们公共的成员都放到Person类中,Student和teacher都继承Person,就可以复用这些成员,就
不需要重复定义了,省去了很多麻烦。
1.2 继承定义
1.2.1 定义格式
下⾯我们看到Person是基类,也称作父类。Student是派生类,也称作子类。(因为翻译的原因,所以
既叫基类/派生类,也叫父类/子类)
1.2.2 继承基类成员访问方式的变化
下图注意!!!!
-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无论以什么方式继承都是不可见的。这里的不可见是指基类的私有成员还是被继承到了派生类对象中,但是语法上限制派生类对象不管在类里面还是类外面都不能去访问它。
-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是不能被访问,如果基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派生类中能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可以看出保护成员限定符是因继承才出现的。
- 实际上⾯的表格我们进行一下总结会发现,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都是不可见。基类的其他成员在派生类的访问方式==Min(成员在基类的访问限定符,继承方式),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 使用关键字class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rivate,使用struct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ublic,不过最好显示的写出继承方式。(这个很重要哦!!!!)
- **在实际运用中⼀般使用都是public继承,**几乎很少使用protetced/private继承,也不提倡使用protetced/private继承,因为protetced/private继承下来的成员都只能在派生类的类里面使用,实际中扩展维护性不强。
2.基类和派生类间的转换
• public继承的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的指针/基类的引用。这里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切片或者切割。寓意把派生类中基类那部分切出来,基类指针或引用指向的是派生类中切出来的基类那部分。
•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 基类的指针或者引用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赋值给派生类的指针或者引用。但是必须是基类的指针是指向派生类对象时才是安全的。这里基类如果是多态类型,可以使用RTTI(Run-TimeTypeInformation)的dynamic_cast 来进行识别后进行安全转换。
3. 继承中的作用域
3.1 隐藏规则
-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生类都有独立的作用域。
- 派生类和基类中有同名成员,派生类成员将屏蔽基类对同名成员的直接访问,这种情况叫隐藏。(在派生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基类::基类成员显示访问)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成员函数的隐藏,只需要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 注意在实际中在继承体系里面最好不要定义同名的成员。
3.2 考察继承作用域相关选择题
答案为:BA
第一题重载是要在同一作用域!!!!
4. 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4.1 4个常见默认成员函数
6个默认成员函数,默认的意思就是指我们不写,编译器会变我们自动生成一个,那么在派生类中,这
几个成员函数是如何生成的呢?
-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那⼀部分成员。如果基类没有默认的构造
函数,则必须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阶段显示调用。 -
派生类的拷贝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拷贝构造完成基类的拷贝初始化。
3 派生类的operator=必须要调用基类的operator=完成基类的复制。需要注意的是派生类的operator=隐藏了基类的operator=,所以显示调用基类的operator=,需要指定基类作用域 -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会在被调用完成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清理基类成员。因为这样才能保证派生类对象先清理派生类成员再清理基类成员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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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类对象初始化先调用基类构造再调派生类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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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类对象析构清理先调同派生类析构再调基类的析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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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多态中一些场景析构函数需要构成重写,重写的条件之⼀是函数名相同,那么编译器会对析构函数名进行特殊处理,处理成destructor(),所以基类析构函数不加virtual的情况下,派生类析构函数和基类析构函数构成隐藏关系。
4.2实现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
方法1:基类的构造函数私有,派生类的构成必须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但是基类的构成函数私有化以后,派生类看不见就不能调用·了,那么派生类就无法实例化出对象。
方法2:C++11新增了⼀个final关键字,final修改基类,派生类就不能继承了。
5. 继承与友元
友元关系不能继承,也就是说基类友元不能访问派生类私有和保护成员 。
6. 继承与静态成员
基类定义了static静态成员,则整个继承体系里面只有一个这样的成员。无论派生出多少个派生类,都
只有⼀个static成员实例。
7. 多继承及其菱形继承问题
7.1 继承模型
单继承:⼀个派生类只有⼀个直接基类时称这个继承关系为单继承
多继承:一个派生类有两个或以上直接基类时称这个继承关系为多继承,多继承对象在内存中的模型
是,先继承的基类在前面,后面继承的基类在后面,派生类成员在放到最后面。
菱形继承:菱形继承是多继承的⼀种特殊情况。菱形继承的问题,从下面的对象成员模型构造,可以
看出菱形继承有数据冗余和二义性的问题,在Assistant的对象中Person成员会有两份。支持多继承就
⼀定会有菱形继承,像Java就直接不支持多继承,规避掉了这里的问题,所以实践中我们也是不建议
设计出菱形继承这样的模型的。
7.3 多继承中指针偏移问题
答案为:C
8. 继承和组合
• public继承是⼀种is-a的关系。也就是说每个派生类对象都是一个基类对象。
• 组合是⼀种has-a的关系。假设B组合了A,每个B对象中都有一个A对象。
• 继承允许你根据基类的实现来定义派生类的实现。这种通过生成派生类的复用通常被称为白箱复用(white-box reuse)。术语“白箱”是相对可视性而言:在继承方式中,基类的内部细节对派生类可见。继承⼀定程度破坏了基类的封装,基类的改变,对派生类有很大的影响。派生类和基类间的依赖关系很强,耦合度高。
• 对象组合是类继承之外的另⼀种复用选择。新的更复杂的功能可以通过组装或组合对象来获得。对象组合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这种复用风格被称为黑箱复用(black-boxreuse),因为对象的内部细节是不可见的。对象只以“黑箱”的形式出现。组合类之间没有很强的依赖关系,耦合度低。优先使用对象组合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
• 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实际尽量多去用组合,组合的耦合度低,代码维护性好。不过也不太那么绝对,类之间的关系就适合继承(is-a)那就用继承,另外要实现多态,也必须要继承。类之间的关系既适合用继承(is-a)也适合组合(has-a),就用组合。